培训通知

关于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2-28

   2020年年底,生态环境部出台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印发《2019-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(发电行业)》,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。首批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并将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。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关键阶段,今年6月底前将启动上线交易,切实践行中央精神。

在全国碳市场启动之际,为更好地服务全国碳市场,夯实基础,培养专业人才,规范行业管理标准,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现拟于2021年7月(具体时间待定)在上海举办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及方式

1.培训时间:2021年7月(具体时间待定);

2.培训地点:上海市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;

3.培训人数:小班授课,保证培训质量;

4.培训形式:本课程为现场培训;

5.考试形式:课程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现场考试,考试共为四科目,四科目均考试合格后,获取相应认证资格证书,每名学员有一次补考任意科目的机会。

二、考试科目及内容

科目一:碳市场基础原理及政策,主要考核内容:

国内外碳市场发展背景、现状及发展前景

碳市场基本原理及基础知识

我国碳市场政策内容及总体安排

科目二:碳市场核心要素一,主要考核内容:

配额分配及总量设定制度

数据报送与核查制度及案例解析

科目三:碳市场核心要素二,主要考核内容:

碳市场交易规则及运行制度

碳市场交易运行分析及价格体系分析

科目四:碳金融管理与法律风险,主要考核内容:

碳资产管理与碳金融服务

碳市场法律风险规避及案例分析

三、报名要求和培训流程

1.报名要求

(1)报名人员仅限于碳市场投资机构(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)任职或推荐的相关人员;

(2)每家企业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;

(3)如控排企业确有培训需要,需联系工作人员单独提交申请。

2.培训流程

(1)报名人员请谨慎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如内容不实,将取消培训资格;

(2)提交报名表后,经由工作人员审定信息合格后通知报名人参与培训,并发放培训录取通知书;

(3)学员凭培训录取通知书报到参与培训;

(4)培训结束后,学员需四科目考试均合格后,取得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交易交易员资格证书。


所取(回执函)咨询求索发展改革研究中心(碳汇处)


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

2021年4月30日

来源: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